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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对耶稣的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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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耶稣作的见证 “我若为自己作见证,我的见证就不真。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,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。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,他为真理作过见证。其实,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;然而,我说这些话,为要叫你们得救。约翰是点着的明灯,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。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,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作的事,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。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。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他的形象;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,因为他所差来的,你们不信。你们查考圣经(或作“应当查考圣经”),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;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; 然而,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 “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。但我知道,你们心里没有 神的爱。我奉我父的名来,你们并不接待我;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,你们倒要接待他。你们互相受荣耀,却不求从独一之 神来的荣耀,怎能信[我]呢?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;有一位告你们的,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。你们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;因为他[书上]有指着我写的话。你们若不信他的书,怎能信我的话呢?”
约翰福音 5:31-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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